病歷複印
申請人之資格及所需之證明文件
【一】病人本人申請:
身分證件正本(如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居留證或其他外文官方證件)
【二】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資料)申請: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三】法定代理人(禁治產者資料)申請: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3.法院裁決書。
4.戶籍謄本。
【四】代申請人:
(1)病人本人委託他人代申請:
1.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2.代申請人身分證件正本。
3.病人本人載明委託意旨、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2)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申請: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3.法定代理人之載明委託意旨、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4.代申請人身分證件正本。
(3)禁治產者的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申請: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3.法定代理人之載明委託意旨、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4.代申請人身分證件正本。
5.法院裁決書。
6.戶籍謄本。
【五】往生者資料之申請:
1.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件正本。
2.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3.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本項如由代申請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申請人身分證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