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0 09:25:33 葉真余 回首頁

1. 請問我要如何才能來台就醫,是什麼疾病都可以申請嗎?

Q1

請問我要如何才能來台就醫,是什麼疾病都可以申請嗎?

A1

只要您或您親友罹患經台灣地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得於台灣地區接受醫療服務之疾病者,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就醫。疾病公告如下,如有異動以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布之最新資料為主。

序號

疾病名稱

序號

疾病名稱

1.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含血癌)

15.

多發性硬化症

2.

血液、淋巴系統疾病

16.

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3.

末期腎髒病

17.

皮膚及皮下組織病變與其重大並發症

4.

自體免疫性疾病

18.

早產兒所引起之各種器官並發症

5.

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19.

運動神經元疾病

6.

先天性畸形或染色體異常

20.

庫賈氏病

7.

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並五官功能障礙者

21.

不具感染性之泌尿、生殖系統疾病

8.

活體器官移植及移植後之追蹤治療

22.

骨骼、結締組織受損或功能不全所引起之並發症

9.

小兒痲痹、腦性痲痹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髒等之並發症

23.

肝、膽、腸、胃等消化器官功能衰竭及其並發症

10.

因消化系統功能不全或其他慢性疾病所引起之嚴重營養不良與其並發症

24.

需積極治療之心血管疾病

11.

重症肌無力症

25.

妊娠及相關重大並發症

12.

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26.

需依靠置入外物輔助以發揮正常功能之感覺器官疾病

13.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之並發症者

27.

牙齒組織與齒髓相關疾病及其相關並發症

14.

腦血管疾病及需積極治療之腦部病變

28.

罕見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