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4
請問來台接受醫療服務可以停留多久?
A14
您申請來台接受醫療服務的停留期間,依現行法律規定,不得逾3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之,每次延期不得逾2個月。回診者其在台停留天數另增加5天,但不得逾3個月之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