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辦法
進駐資格:
(一)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完成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法人或國外企業,經營相關產品之製造商或貿易商,均可提出申請。
(二) 進駐審查資料應備文件
1. 廠商進駐申請書正本或影本1份。
2.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核准設立公文函(加蓋公司大小章)1份,若為法人單位,請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3. 填報育成廠商營業狀況調查表,往後每兩個月提報一次(附件十五)。
4. 產品型錄2份。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進駐申請費:
(一) 繳交進駐申請費
1. 進駐申請費:6,000元/次。
2. 經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彰化縣政府轉介者或經秀傳育成中心專案核准者,免申請費。
(二) 進駐申請程序
1. 育成中心審查。
2. 審查程序未過者,經輔導後可再審1次。
(三)申請結果通知及申覆
1. 申請結果將於該申請案正式建案日起一個月內通知。
(四) 專案進駐
1. 專案進駐除須符合上述規定外,依專案進駐辦法處理。
報名方式:
(一) 通訊方式: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6-1號2樓 秀傳育成中心」收,信封請註明報名進駐「OO進駐秀傳育成中心」。
(二) 電子報名:將報名表及繳費相關資料E-mail至showicb@gmail.com
。
* EMAIL後 5 到 10 分鐘,請您主動來電確認是否傳真或E-mail成功,謝謝您!
(三) 注意事項:進駐廠商所提供之資料,將作為爾後本中心各項刊物宣傳推廣之依據,嚴禁進駐廠商於進駐期間陳列產地標是不實、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或著作權之產品。
凡於進駐前、進駐期間,發生侵害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糾紛而涉訟之產品。一律禁止展出,參展廠商不得異議。本中心如因此牽連涉訟或受有其他損害,該進駐廠商必須負一切賠償或訴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