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15:10:38 楊宗憲 回首頁

實習對象

實習對象及資格:
大學部: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三年級升四年級學生。
碩士班: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當研究所在學學生。

需修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規範內之課程科至少六科,及修畢「醫務社會工作」。

實習收件時間:
1.每年02月28日前受理學生申請實習公文,隨文須檢附申請者之暑期實習申請書、履歷、自 傳、成績單、實習計畫等資料。
2.每年03月20日前依前項書面資料篩選符合實習資格者,後以電話通知申請者進行面談。
3.每年04月30日前函覆申請者就讀學校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