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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藥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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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00:00:00
林伯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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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藥品退費規定
為確保藥品保存良好,維護病人之用藥安全,本院門診、急診和出院病人自費購買之藥品,除了以下情形之外,一律不得退費:
1. 因藥品不良反應造成嚴重不適。
2. 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下架召回或廠商自主回收之藥品。
3. 病人死亡。
若符合上述情形,請攜原收據和藥品,先至藥局確認包裝完整、有效期限後,再至批價櫃檯辦理退款。
若藥品已拆封、包裝不完整、裸錠,或為冷藏藥品不得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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