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如下:
1. 關於協助政府推行社會福利事業。
2. 關於照顧低收入戶醫療補助事業。
3. 關於殘障醫療福利輔助事業。
4. 關於義診施醫制度。
5. 關於兒童福利事業。
6. 關於優秀在職醫療服務與管理人員給予進修或出國研習。
7. 關於老人福利事業。
8. 關於社區醫學服務及研究工作推展。
9. 關於有潛力人員進行臨床醫學或醫療管理之研究工作。
10. 其它有關社會慈善活動。
服務對象:
彰化縣民之兒童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婦女福利、急難救助、醫療補助、志願服務、環保公益活動、冬令救濟等。
服務方式:
現金補助、現金贊助、物品贊助、志工支援、活動辦理等。
申請方式:
1.急難救助、醫療補助、喪葬補助都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2.公益活動贊助需檢附活動計畫書及經費預算表等申請。
3.志工人力支援及物品贊助需附函申請或致電洽詢。
申請文件:
個人申請各項現金補助須檢附申請表、戶籍謄本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等;
團體辦理慈善公益活動擬請本會贊助檢附公函及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