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

課長:
1.為單位內最高主管,對外代表本課參加各種會議,對內綜理全課之業務。
2.承院長、副院長之命執行,推展各項業務,並配合各科醫療需要。
3.所屬單位員工之訓練、督導、考核,會同人事課甄選本課工作人員。
4.負責與有關部門之協調及聯繫。
5.負責社區相關機構與關心慈善事業人事之聯繫。
6.負責社工課所有公文之批擬,並呈報課內之各項計劃、資料與報表。
7.負責規劃、管理本課之專業及行政庶務工作,並召開各項有關會議。
8.編列課内年度預算。
組長:
1.承課長之命處理課內之業務。
2.督導學生實習或相關工作人員之訓練。
3.負責督導本課之專業及行政庶務工作。
4.負責答覆相關之諮詢。
5.轉達、承辦臨時交辦事項。
社會工作師/員:
1.負責處理各科個案,與有關人員連繫,提供社會、心理諮詢。
2.負責巡訪病房,協助需服務之病患,協助解決問題。
3.參與課內各項工作研討,並作成記錄。
4.定期向課長提出工作報告。
5.出席相關科別之討論會,如居家護理、出院準備服務等。
6.定期提交各項統計報表,並填具各項表格工作記錄。
7.癌症資源中心相關業務。
8.成人志工管理及訓練。
9.學生服務學習業務。
10.安寧及器捐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