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聯絡窗口與方式
台南市立醫院(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
「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委託聯合訓練申請流程
一、目的:
本院為提升教學訓練品質與促進教學合作交流,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依照本院規模與特性,擬定各類醫事人員聯合訓練計畫,接受各教學醫院醫事人員在其醫院未能完成之專業訓練。
二、各單位聯絡窗口與方式:
醫事人員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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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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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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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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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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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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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華吟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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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3011、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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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藥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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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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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儂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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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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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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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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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靜婷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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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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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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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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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貞技術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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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165、2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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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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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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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貞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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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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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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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紀蓉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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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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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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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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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木水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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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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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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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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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錦慧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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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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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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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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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娟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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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09926轉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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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訓練時間與原則:
1.學員資格需為下列之一條件:
(1)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之學員。
(2)地區醫院層級以上之醫事人員。
2.代訓時間:依雙方商議訂之,但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
3.代訓費用:依據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4.執照不需隨之轉入本院,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補助款由其原所屬醫院申報登錄名單。
5.代訓期間相關保險費用由原屬醫院負責。
四、申請流程:
1.委託醫院依本院網站首頁所示申請流程圖申請,並請於受訓前一個月來函申請,檢附雙方商議訂之訓練計畫,本院將惠覆安排。
2.學員報到當日,請攜帶身份證件影本、醫事人員證書影本與一吋照片二張。
五、聯絡人與方式:秘書室黃玉雯 06-2609926轉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