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8/07/19 15:48:08 維護人員:薛慧玟
診斷文件申請需知 |
@健保不給付。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掛號櫃台辦理。 @訴訟診斷書、兵役診斷書需由本人或一等親屬至該主治醫師門診處開立。 @其他診斷書如委託他人辦理,應開具「患者委託同意書」,受託人需備妥其個人及患者身分證正 本及患者委託書,始可辦理。 @住院患者向各護理站申請;門診患者向主治醫師申請。 |
診斷証明書 |
項目 |
須準備證件 |
收費 |
備註 |
甲種診斷証明(訴訟用) |
患者身分證 |
每份1000元 |
1.住院患者請向護理站申請。 2.英文診斷証明書:第二份以後每份150元。 3.乙種診斷証明書:第二份以後每份30元。 |
乙種診斷証明 |
患者身分證 |
每份200元 |
就醫証明書 |
患者身分證 |
每份20元 |
兵役診斷証明書 |
患者身分證 |
每份200元 |
出生證明 |
父母親身分證 |
每份50元 |
英文診斷 |
患者身分證 |
每份300元 |
收據副本 |
患者身分證 |
每份10元 |
檢查造影(x光片)、檢查報告及病歷摘要等資料申請 |
項目 |
須準備證件 |
收費 |
備註 |
影像檢查拷貝 |
患者身分證 |
每片200元 |
1.住院患者請向護理站申請。 2.請向X光室或病歷室申請。 |
病歷影本 |
患者身分證 |
病歷影印10張內收費100元, 第11張起,每張收費5元。 |
申請上列証明文件,本人及一等親親屬請攜帶身份證明。
非本人親自申請,需有病人委託書,受託人需備妥其個人及 患者身分證正本,以茲証明。
如何辦理身心障礙(殘障)鑑定 |
民眾備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一吋相片三張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
填妥基本資料 ↓
依身心障礙鑑定項目至醫院掛號 ↓
身心障礙鑑定表交至醫師填寫及蓋章 ↓
於20日內,將鑑定表、戶口名簿影本、相片三張交到一樓掛號處櫃台(請勿自行帶回以免影響時效 ↓
本院會為您將身心障礙鑑定表先送到各縣市衛生局,再經衛生局交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審核 ↓
縣政府審核通過民眾可至鄉鎮市公所領取身心障礙手冊(公所會先行通知)
@備註: 1.鑑定後,統一由醫院社工課辦理,每週由社工員送到衛生局,快速又方便,不可讓病人自行帶回, 如病人執意帶回,請與社工課聯絡,由社工向其說明。 2.住院病人在主治醫師巡房時直接拿給醫師填寫,其餘依序辦理(不必掛號)。 洽詢單位:秀傳紀念醫院社工課 TEL:7256166 轉 85775 或 85885 |
如何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 |
★申請資格: (1)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需全日24小時照護者。 (2) 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1.配偶。 2.直系血親。 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4.一親等之姻親。 5.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攜帶表格文件:(請備妥以下表格文件) (1)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請先填妥基本資料、貼妥被看護者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 (2)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 (3)巴氏量表 (4)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請先填妥基本資料)
★申請流程: 需求者(雇主或家屬)→電話預約或至服務台預約登記→等候通知安排鑑定日期。
★電話預約專線: @彰秀院區:04-7256166 轉 81180、81122 @彰濱院區:04-7813888 轉 71190、71191
資料來源:職業訓練局 |